首届东方青少年艺术展演指南暨节目征询函
发布时间:2021-12-20 03:49:42
一、办展宗旨
艺术展演是展示青少年艺术教育成果的大型艺术活动,是青少年艺术教育界进行交流的艺术盛会。
艺术展演坚持为青少年艺术爱好者及艺术教育工作者服务,以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方向,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致力于推进音乐、舞蹈、合唱及音乐剧的发展和繁荣,为各类演出作品的创作提供优秀的土壤,助推青少年艺术素养的提升,搭建高质量的艺术交流平台,丰富青少年的艺术生活。
二、办展日期
2022年3月—12月期间
三、项目构成
1、项目类型
1)主体演出:设立器乐、声乐、舞蹈、音乐剧等板块。
2)专项主题活动:设立论坛、学校艺术教学成果展示、音乐会演出等板块。
2、目标定位
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放眼全国,打造一个展示青少年优秀艺术作品的平台;一个了解青少年艺术教育发展的渠道;一个推出中国青少年艺术人才的舞台;一个关注和扶持中国贫困地区青少年艺术教育的展台;一个国内最具水平、同时最贴近人民群众的青少年艺术展演。
3、主题要求
具有时代特征、青少年特点、地域特质的展示项目皆可申报,包括:
1)体现演出时代性的作品(跨时代形式、华夏风格、国外风格、特殊时期风格);
2)体现演员演出水平的作品(器乐演奏技巧、舞蹈技巧、音乐歌唱技巧等);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作品(少数民族作品如民族交响、民族舞蹈、民族歌剧、民族歌唱等各类体裁的作品);
4)反映正确价值观的作品(倡导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的作品);
5)优秀动画音乐展示节目;
6)国内优秀节目交流展示团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内学生艺术团体、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作品汇演、青少年新作品演出等);
四、节目申报办法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申报要求:
1)演出地点在上海,演出档期安排在2022年3月至12月首届东方青少年艺术展演举办期间内。
2)节目形式不限,时长一般不超过90分钟,要求充分结合东方青少年艺术展演办展宗旨以及演出主题,演出内容积极向上,具有一定专业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3、申报程序:
1)初审
请指定专职联系人,填写书面申报表。内容包括:
①演出团体、主要演员、演出机构名称;节目内容、演出长度等信息。
②表演团体、节目特色、主创人员、主要演员简介及新人新作情况、获奖情况简介;节目视听光盘
③申报附加材料:演出单位营业执照(学校请提供办学证明)、所有青少年演员同意函。
(此表可从东方青少年艺术展演官网www.orientalyas.com下载,申报单位须完整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任何口头或非正式的申报均不予受理。)
申报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项目的艺术种类、特色亮点、与展演宗旨及主题的契合程度、节目质量、演出时间等实际状况,对报送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艺委会专家进行意见征询及投票初评。
2)复审
初审后,组委会办公室将向相关单位发送复审通知,并组织召开艺委会专家评审会议。收到复审通知的节目负责人就每个节目补充提供详尽的节目演出方案,包括:内容梗概、主创主演阵容、舞美设计图、演出走位图、排练进展情况、演出相关的带妆视频音频材料等。各节目方案补充完毕后,由艺委会专家集中讨论并投票确定入选节目。
同时,为确保各节目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质量上“减质”等问题,在节目排练阶段,将由艺委会专家对节目进行实时监测和现场评估,针对有偏差的节目,由专家提出改进意见。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入选资格。
4、材料寄送: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700号A5幢202B室,东方青少年艺术展演组委会办公室(请在材料上注明“首届东方青少年艺术展演节目申报”字样),邮编: 200072。
联系电话:400-716-1108 组委会办公室
电子版申报材料(光盘、U盘除外)发邮件:shanghaioyae@163.com。
五、立项
1、艺委会评审结果经组委会确认后立项。
2、被正式列入首届东方青少年艺术展演的节目将由组委会办公室发出入选通知,书面确认活动事项,并纳入展演的整体计划。
六、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东方青少年艺术展演”组委会办公室所有。
首届东方青少年艺术展演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